育兒不僅是家庭的事,更是社會的事。”針對當前社會生育意愿偏低、女性因生育面臨職場與養老雙重壓力的現狀,全國人大代表鄭功成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提出了一項備受關注的建議——建立“母親養老金制度”,將女性養育嬰兒的時間視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,從制度層面承認女性的生育價值。
“育兒也算工齡”:為生育女性的晚年兜底
鄭功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,當前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關鍵在于切實解決女性的后顧之憂。許多育齡女性因生育而中斷就業,不僅影響當下的工資收入,更波及未來的養老待遇。
對此,他建議探索建立“母親養老金制度”,即將嬰兒養育時間(如一年或兩年)認定為養老保障的視同繳費年限。這意味著,女性因生育而暫時離開職場的這段時間,在將來計算養老金時不會被扣除,確保其養老金待遇不因育兒而“打折”。
從“家事”到“國事”:承認生育的社會價值
“這一制度設計,將生育貢獻與晚年保障相掛鉤,體現了對女性生育社會價值的制度承認。”鄭功成強調,生育行為不僅僅關乎家庭延續,更是為社會培養未來的勞動力和納稅人,具有明顯的外部正效應。將生育貢獻納入養老金體系,實質上是由社會共同分擔生育成本,是對女性為人口發展所作貢獻的實質性回饋。
助力生育友好:給女性“敢生”的底氣
在當前人口發展新形勢下,如何提升生育率已成為重大課題。多位代表委員呼吁,生育支持政策需要從“碎片化”走向“制度化”。鄭功成提出的“母親養老金制度”,跳出傳統的產假、補貼思維,從長遠的養老保障切入,為女性提供跨越整個生命周期的安全感。
有評論認為,此舉若能落地,將有效緩解女性對于“生育影響職業生涯和晚年保障”的焦慮,讓“生育懲罰”變為“生育紅利”,真正推動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。
目前,該建議已引發廣泛討論。如何確定視同繳費年限的具體標準、資金如何統籌等問題,仍需相關部門進一步研究論證。